【勞保資訊】在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前,民眾於轉職待業期間,就沒有社會保險的保障。這段空窗期或長或短,如有意外時,可能面對經濟生活的衝擊。因此,政府在97年10月開辦國民年金保險,將年滿25歲、未滿65歲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給付的國民,於未參加勞保、農保、公教保、軍保的期間,主動納入國保,讓社會保險的保障銜接不中斷。
納保國保除於年滿65歲時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外;如於加保期間生小孩、發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事故或身故等重大事故時,有生育給付、身心障礙年金、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,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。不但照顧被保險人本人,同時也照顧到了遺屬的經濟生活安全。
如果民眾找到工作又加入勞保,則國保即會主動退保,但曾經繳納的國保費所累計的年資不會喪失,等到65歲時,將可依國保與勞保各自累計的年資及計算方式,分別領取老年給付,獲得雙重保障。
勞保局提醒,國保的保費政府至少補助4成,如屬家庭總收入較低的被保險人,可向縣市政府或委辦的公所洽詢及申請提高保費補助;如一時無力繳納保費,可於經濟狀況好轉後儘速補繳,將可免計或減少因延遲繳費而計收之利息;累計較高欠費金額無力一次繳清者,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或將欠費拆成多張小額繳款單分次補繳,紓緩繳費壓力。【以上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廣告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