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勞保資訊】勞保老年給付選擇一次領或月領,勞工可依自身需求作出選擇,但是依照現行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第58條第2項規定,老年給付一經勞保局核付,即不得變更給付項目。
為了提醒勞工朋友在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前,審慎考量做出正確的選擇,勞保局多次修訂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書,除了在申請書正面以紅色粗體字標示出提醒事項,提醒勞工朋友們申請前請先行試算老年給付金額,以做為選擇的參考外,另在今年105年6月再次修訂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書,增列並加強標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簽名欄位,及加註「詳閱資料後本人正楷親簽」,以提醒勞工朋友填寫申請書時應詳加確認並親自簽名。
勞保局特別提醒勞工朋友,勞保老年給付是勞工朋友退休後的經濟生活保障,一定要審慎考量後再提出申請,申請時應儘量由本人親自填寫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書,如果實在無法親自填寫,須由投保單位代為填寫時,務必審慎檢查填寫內容及勾選的給付項目等資料無誤後,由本人親自簽名並加以確認,讓自身權益多一層保障,因為勞保老年給付一經勞保局核付,就不得變更給付項目,提醒勞工朋友提出申請時一定要審慎考量依自身需求作出選擇。【以上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廣告】